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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维权案被告致歉

杨幂维权案被告致歉(杨幂维权一审胜诉,为何网络造谣现象总是层出不穷)

admin admin 发表于2024-06-10 01:37:22 浏览20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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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各位分享杨幂维权一审胜诉,为何网络造谣现象总是层出不穷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杨幂维权一审胜诉,为何网络造谣现象总是层出不穷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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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幂维权一审胜诉,为何网络造谣现象总是层出不穷

杨幂维权一审胜诉,之所以网络造谣现象总是层出不穷,在我看来主要是因为很多明星对这些虚假消息不管不顾,才让这些造谣者越发的肆无忌惮。几乎大部分的明星,觉得只要是不过分,不触及原则和底线,对于一些谣言就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明星也是需要热度的,只要不过分,这种免费的热度,明星也就会认了。

就是因为大部分的艺人都是这种心态,才会让一些造谣者变本加厉,已经不是造谣那么简单了,而是为了一些目的专门去黑一些明星。我们都知道一些营销号是会营销通稿的,还有水军等等。这些不良营销号和造谣者,不仅仅是过过嘴瘾,他们还造谣抹黑明星来谋利。

胜诉

杨幂在与被告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中一审胜诉,被告张某需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杨幂公开道歉,并向杨幂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8万元。张某使用微博账号“我的青蛙还没回来”发布大量诋毁杨幂的信息。有市场就有需求,辱骂杨幂,黑杨幂,甚至形成了产业链。造谣辱骂的成本太低,维权的成本又太高,使得很多艺人的黑粉都肆无忌惮,杨幂此次算是给了这些黑粉一些教训。

网友有话说

杨幂虽然一审胜诉,也获得了精神补偿八万元以及各种道歉。但是网友却认为这些处罚太轻,不足以震慑这些别有目的的营销号和造谣者。的确如此,这些处罚相对而言还是较轻,比起给艺人带来的负面影响,简直是小巫见大巫。网友表示这方面能不能从严处罚,以儆效尤,净化网络环境,让一些造谣者真正的害怕!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但是一些营销号却觉得即便是明星维权成功也不过是赔偿和道歉,根本动不了他们的根基。所以,网络造谣层出不穷,也和没有从严治理有关。

侵权杨幂公司大股东成被执行人,赔偿损失9.8万元,具体是什么情况

侵权杨幂公司大股东成被执行人,赔偿损失9.8万元,这其实又是一起侵犯肖像权的案子。侵权者在网店里使用了杨幂的肖像照,而且还给人一种这些产品和杨幂有关系的感觉。这一系列的做法都侵犯了杨幂的相关权益,所以杨幂就向法院起诉了对方。法院的判决结果是要求这个侵权者公开向杨幂道歉,而且还需要赔偿给杨幂9.8万元钱,这就是这个案子的最终结果。

可是等了很久之后都没有任何的动静,于是杨幂就在2021年的7月份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是法院在调查的时候却发现被执行人根本就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就是说对方根本就没有钱赔偿,或者对方通过各种方式把钱全部都移出了自己的名下,所以通过正规的调查根本就没办法让他强行的去赔钱。因此最终这个侵权者被判定为被执行人,这件事情目前并没有得到一个准确的结果。

虽然杨幂没有获得对方的赔偿,但是这件事情对杨幂来讲百利而无一害,因为杨幂用这种方式告诉大家,自己是不愿意接受侵权现象的。杨幂在娱乐圈的热度非常高,所以总会有那么一些商家想通过各种方式来蹭杨幂的热度,如果说正常合作的话倒也无可厚非,但是这些人却偏偏做出了侵权的举动。

要知道侵权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所以在杨幂起诉的情况下这些人都需要为自己的相关行为付出代价。虽然这次这个侵权者没有赔钱,但是他接下来的生活都会受到非常严重的影响,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如果想蹭热度的话就花钱和明星取得正当的合作,而并非是在背后暗戳戳的搞这些小动作,因为纸是包不住火的,总有一天这些事情会被发现。

杨幂网络侵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案件的始末有何细节

这两天杨幂登上了热搜榜了,这还是因为一件案子。

根据资料显示,在4月7日的时候,杨幂与被告张某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一审胜诉。

明星身为公众人物,是会受到很多的关注和监督,但是我们可以关注也可以监督,可是不能采用污蔑和造谣的方式来对公众人物所谓的“监督”。

而在此案件中,被告张某曾使用账号“我的青蛙还没回来”发布大量诋毁杨幂信息,其中包含“代言灾星”、“买水军”、“杨癫封”、“垮脸”、“劣迹艺人”等言论。

在案件受审期间,被告张某还曾以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的原因有许多,其中主要是因为原告将精力花费在通过炒作、水军、营销而非提升自身的演技和业务能力上。被告的行为系一个公民对于公众艺人的合理合法的监督与评论,不存在侵犯名誉权的情况等。

不过最终法院驳回了被告的辩论,因为被告所发表的许多言论有不实信息的存在,所以被告的说法不成立。

对于杨幂此次案件的胜诉,网友们都表示十分大快人心,因为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触犯法律的人最终都会被法律所制裁。

最后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在微博中连续十五日置顶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杨幂公开道歉;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杨幂精神损害抚慰金80000元;被告张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杨幂公证费7000元。

对于这样的结果,只能说被告人张某咎由自取。

打着自以为是的占理的理由来随意对他人做出评价,这样的人谁都不会喜欢吧。

最后,还是要提醒一下,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切勿随意造谣。

乌龙胜诉杨幂起诉刘亦菲粉丝侵权,还未判决就惨闹笑话,你怎么看

不愧是杨幂的话题女王,只要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有一个热门搜索,2019年10月11日中午有网友发现一个主题叫“杨幂网络侵权案件”逐渐上升,已进入炎热的搜索排名前十,,主要针对2019年9月29日公开法庭两个网络侵权案件,当事人杨幂。

与此同时,网友也发现这两起案件都没有在法庭上宣判,也没有书面判决书发表,如何胜诉?

在中国司法文书网,以杨幂为关键词进行搜索,根据判决时间对判决进行排序。事实上,这两起侵权案件都没有判决。

在热搜中多次出现的胜诉判决书,实际上是2019年3月21日法院在另一起杨幂案中做出的判决。

判决主要是杨幂在2019年9月29日的两次庭审中作为证据提出的。这三起案件是基于杨幂在网上骗取捐款的谣言。

为此,网友们也公开发帖讨论,试图澄清网络侵权案件的真实发展——杨幂到底胜诉了吗?出乎意料的是,在热搜下发布相关内容的博主很快就调整了文案,发帖的网友纷纷发问:杨幂看到我的帖子了吗?

原文很简单,说杨幂胜诉了詹其雄,詹其雄在法庭上道歉,承认自己是刘亦菲的粉丝。

后来这篇文章被得更加严谨,将胜诉改为法庭听证,表明对詹其雄的审判已经结束,但官方的判决还没有出来。还补充了杨幂获胜的相关案例,杨幂粉丝发布的相关内容也与本文一致。

因此,许多路人质疑杨幂是炒作还是粉饰。

事实上,该明星起诉网络侵权,胜率接近100%,基本上没有输掉诉讼,而本案被告詹某直接在法庭上道歉。

但如果是热搜,最好等到正式的判决书下来,才更合理。否则就突然上热搜,千万不要怪网民会起疑。

更有趣的是,在王欧起诉杨幂粉丝的前一天,还只是一个热门话题。

早在杨幂走红搜索之前,2019年11月11日凌晨,王鸥就已将杨幂的粉丝告上了法庭。还有一个话题是王欧赢了官司,但并没有掀起任何波澜,更不用说热搜了,而且这两个话题的数据相差甚远。

然而在判决书网上,也没有搜到汪欧赢得的判决书。

这也不是第一次提起侵权诉讼。她之前已经赢过一场官司,但法院认定侵权,但驳回了她的一些要求。

这一指控的消息于凌晨发布,是王欧起诉陈某侮辱诽谤,其实也没有最终胜诉,双方均拒绝调解,在等待最终判决。

这样,是否起诉杨幂刘亦菲的粉丝,或者王或者起诉杨幂的粉丝,事实上,案件的官方结果还没有出来,没有得到最终的判断,网络侵权的重点不应该是谁赢得了诉讼,被告,但应该让更多的人理解:互联网和非法外国土地。

杨幂申请对侵权公司限制高消费,被告未按期履行义务,是怎么回事

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因之前在商品详情页使用了杨幂的肖像,被判决侵犯肖像权。而之后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在指定的期限内履行相关的法律责任。因此被北京互联网法院限制了高消费。

一、这件事情具体情况如何?

在这一起关于侵犯明星肖像权的事件中,被告侵权者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在网店中使用了杨幂的照片,而且在商品的详情描述中,给人们潜在地传达了产品和杨幂有关联的意思。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的这一做法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杨幂的一项权益。因此杨幂通过法律的途径起诉了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最终法院支持杨幂的上诉,判决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赔偿杨幂的相关经济损失,并且公开给杨幂道歉。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最后没有按期履行相关的法律义务,因此被法院采取强制手段,限制其高消费。

二、什么时侵犯肖像权?

如今,商业宣传推广中的明星效应非常有效果。所以很多时候,商家利用明星小象来获利的情况也是非常多的。但是在没有取得对方的同意的情况下,使用对方的肖像局势属于侵犯对方的肖像权。作为一种具备财产利益以及标识性人格权,肖像权是受到法律所保护的。

三、关于我的一些看法

虽然,石狮徐寅贸易有限公司没有在法律规定期限赔偿杨幂,但是这件事至始至终对杨幂没有一点影响,甚至可能还有好处。因为杨幂的知名度比较高,因此一部分投机取巧的商家会想方设法蹭杨幂的热度。而杨幂也不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任由商家乱来。这次事件中,杨幂通过运用更合理的法律方式,告诉大家对于侵犯肖像权等现象,她是极力反对的。也绝不允许一些投机取巧的商家在自己身上导演侵犯肖像权的事件。

关于杨幂维权案被告致歉,杨幂维权一审胜诉,为何网络造谣现象总是层出不穷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